高壓變頻器正常使用條件簡述
任何電氣系統,都有它的使用條件,達不到正常的使用條件,則電氣系統不能正常運行,作為高壓變頻器也不例外;本文對變頻器正常電氣使用條件的標準進行引用分析,以及根據國標制定的企業標準、檢驗標準進行探討及說明。同時對部分電氣參數的檢驗指標進行闡述,以使讀者更全面的了解合康高壓變頻器的使用條件,一些保護功能和相關的量值,以及對輸入電源自身保護裝置的設置情況。
二、電氣使用條件的國家標準
PDS系統應當設計成能夠在下列表中所規定的電氣使用條件下運行。(GB/T 12668.4---2006/IEC61800-4:2002 見5.1.1.1)
三、高壓變頻器的驗收準則(性能準則)
應使用驗收準則來檢驗PDS抗外部騷擾的性能(GB/T 12668.3--2003/IEC 61800-3:1996見5.1.1)
按給定的騷擾的影響分A、B、C三種驗收(性能)準則,其中每個準則都定義了一個特定的性能等級。
對于以上的相關項目,只涉及到特定性能一般的,而對特殊的轉矩特性不作表述;關于子部件的性能能達到驗收性能A的標準。
四、變頻器檢驗調試的相關項目
1、頻率變化及變化率因前級有隔離變壓器,相應的頻率變化及換相缺口對電力電子模塊(變頻器后級的功率單元)沖擊影響有限,應視能達到驗收A的標準。合康高壓變頻器因采用的多個二次繞組變壓器的電壓源型多電平逆變器傳動系統,因此電壓諧波對變頻的影響甚微,能達到驗收A的標準。
2、變頻器輸入電壓變化與電壓波動
輸入高電壓測試:將輸入電壓調到+10%(為6600V和11000V)檢驗變頻器能正常工作;測試記錄變頻器的輸出電壓,與額定輸入電壓時的變頻器輸出電壓比較有≤+1%的正向偏差,能達性能驗收的*。
輸入低電壓測試:將輸入電壓調到-20%(為4800V和8000V)檢驗變頻器能正常的工作;測試記錄變頻器的輸出電壓,與額定輸入電壓時的變頻器輸出電壓比較有≤-10%的負向偏差,能達性能驗收的*。
3、變頻器輸入電壓瞬時跌落(瞬時停電)
變頻器帶電機,斷高壓后又上電對變頻器運行無影響(時間為3S以內)